测绘单位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制度
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质量管理方针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 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第二条 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 第三条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它贯彻 "质量第一, 注重实效" 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制定制度如下: 1,外业生产管理 A, 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 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 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 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 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 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 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 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2,内业生产管理 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B, 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 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 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 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 E, 内业工作结束后, 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 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 第四条 测绘技术质量管理 (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 (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 (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 单位的技术水平. (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整理工作 ,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 (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 测绘质量管理. 第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能蛮干. C,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 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 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 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角,特别是I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 总工室验收. 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纠错与更正 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 做到各项目检查:每个项目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房产要素,地物,房屋有无错误和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是否有错误,及时纠正;本幅图的室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 第七条 质量管理活动 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 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 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 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 第八条 远期目标 争取完成 ISO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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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汇报
检查工作汇报
检查工作汇报,现在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学习上,经常要用到汇报,汇报也是总结的一种形式,一般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有待改正的地方,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检查工作汇报该怎么写吧!
检查工作汇报1
按照7月4日局务会安排部署,7月5日开始,我们组利用6天时间,采取“看企业、查资料、听汇报、做反馈”的方式,共对老高川镇、新民镇、大昌汗镇、三道沟镇、庙沟门镇、文体广电局、水务局、教育局8个单位进行了半年工作检查督查,对万源镁业、金万通镁业电厂部、亿徳镁合金、聚金邦镁业、盛鑫镁业5户企业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督查抽查中看到、听到、想到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1、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要求,均下达了任务书,层层分解落实了责任,认真布置、开展相关工作。
2、各乡镇、各单位对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文件(包括50天集中整治,春节期间、春季、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建设)均能及时落实、安排,深入检查,有工作开展痕迹。
3、各乡镇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乡镇所在地、集会时期通过标语、条幅、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新民镇设立了5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正积极推进建设。并准备在府店路栽设安全文化建设标志性建筑。
4、各乡镇均设立了安监办,配备了工作人员,配置了桌椅、档案柜,制定了牌匾制度,建立了档案、台账。
5、各企业均设立了安监部,健全了档案、台账,每日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金万通镁业电厂部和亿徳镁合金厂区新、安全检查制度齐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金万通镁业电厂部因正在生产,一处漏气隐患采取了临时整改,准备停产后予以消除);
万源镁业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安全隐患,并能及时落实资金进行整改;聚金邦镁业和盛鑫镁业厂区虽陈旧,但均能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盛鑫镁业一处【大】烟囱倾斜,现已拆除到10米以内)。
二、存在问题:
1、三、老、庙、大、新民5个乡镇都是工业重镇,企业多,安全生产压力大,深入企业检查频繁。但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中普遍重检查、轻记录,除新民镇、庙沟门镇较好外,其他乡镇不同程度存在记录不及时,台账整理不规范、不到位、不齐全,无专项工作总结现象。
2、部分乡镇安监办存在合并办公室(大昌汗镇),制度、牌匾未上墙(老高川镇),电话、计算机配备不到位(新民镇无电话,老高川镇无电话、计算机)情况。
3、乡镇换届刚结束,大多数乡镇存在组织机构牌匾陈旧,未及时更新,责任划分、上墙的制度未变更现象;个别乡镇调整了安监办主任(新民镇、老高川镇),对业务还不太熟悉。
4、5户企业中,有3户企业厂房区较为陈旧,可能存在突发安全隐患;2户企业(聚金邦镁业、盛鑫镁业)污染较为严重;1户企业(盛鑫镁业)厂区混乱、卫生查。
三、乡镇、部门的建议
1、各乡镇普遍反应乡镇安监办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人员专业性不太强,不懂业务,不知如何查隐患、执法检查,建议:我局在下乡检查时,希望能多与我局专业人员联合检查,让我局人员多指导;希望我局每年开展乡镇安监办人员培训班,对安监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乡镇安监办人员懂业务,会检查,会执法。
2、部分乡镇安监办人员反应,无执法权,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企业不认可,执法难,要求办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3、三、老、庙、大、新民5个乡镇黑矿口子多,非法采矿、生产、建设行为难禁,安全隐患大,较难治理。
4、新民镇煤矿采空区相互串联,自燃严重,隐患很大,希望多向政府提建议,帮助探讨解决。
5、老高川镇建议:食品安全问题未落到实处,应尽快配备先进设备、仪器,呼吁全民抓食品安全。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组在此次检查督查中看到、听到和想到的汇总情况,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检查工作汇报2
xxxx年我园开学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早谋划,严格要求,确保开学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现将我园开学工作的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师生到园情况
(1)教师到园情况:
我园于2月27日先后召开了班子会、全体教师会。进行了领导工作分工,幼儿园班级的设定、班级教师的配备,教学科目的设定等,对近期幼儿园的整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如,各口做好工作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做好幼儿园卫生工作,做好集体备课工作,调整幼儿园一日活动时间表,
安排好各班主题活动内容,准备上好开学第一课:常规教学第一课、安全教育第一课、师德第一课、劳动纪律第一课、思品第一课等。3月1日正式上课。全园应到教职工人6人,实到6人。开学上班秩序良好,确保了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幼儿到园情况:
为确保在园幼儿按时入学,各班教师进行了电访和家访。与此同时,为招收新生张贴广告做了宣传。目前已到园幼儿70名,还有部分幼儿等过了正月十五和天气转暖到园,总之,幼儿入园情况良好,确保了适龄幼儿正常入园。
2、教材使用情况
我园按教育局的要求使用的是吉林省主题活动教材,教材符合要求,提前与新华书店联系,保证幼儿的主题活动教材及时发放到幼儿手中,没有违背自愿原则强订购的问题。
3、后勤保障情况
幼儿园开学初在幼儿伙食上加大了科学管理。严把膳食采购关、制作关、加工关和消毒关。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粗细搭配、营养均衡的周食谱。
对幼儿午寝的寝室进行了彻底的清扫、消毒。被褥进行了清洗、保证了幼儿午寝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对用水、用电等生活设施以及教育教学设备进行了检修,保证了幼儿园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4、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我园在开学第一天对幼儿进行了常规教育,一周内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对幼儿进行节粮、节水、节电的主题教育。还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开展爱家乡、爱祖国等方面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安全工作情况
1、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开学前幼儿园对幼儿寝室、食堂餐厅、图书馆、教室、和办公室及功能室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有的班级没
有消毒灯、厨房用电插座打火、中班和大班电暖风不好使、学前班教室窗户玻璃裂纹、小班电视图像不清晰、舞蹈厅地板裂开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发现教学楼外墙皮脱离,等天气缓和后解决。
但提醒全体师生、家长不要靠墙走,避免被脱漏的墙皮砸伤。对没有灭火栓、没有一键式报警器和监控设备,等新园落成后一并解决。
2、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
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早家长送完幼儿入园以后就关门,下午4:30幼儿园离园时开门,如果幼儿在园期间有家长找,要经过园长同意后由班组长带领见家长。
在入园和离园期间园门口有校警曲大海、门卫和值班领导共同迎送幼儿入园和离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每人都要登记。园警持证上岗配有安全叉、橡胶棒防护手套等应急处臵装备。
3、幼儿园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幼儿园开学第一天每班都上了安全第一课,每周都有安全教育课,有专门的老师负责授课。每班有安全教育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还组织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等相关活动。
发安全知识手册和致幼儿家长一封信。制定了突发意外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多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季度一次的演练。
(三)、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教育局和幼儿园把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从不拖欠教师的工资。幼儿园通过师德第一课等形式,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到实处,所以幼儿园现有教师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教师队伍稳定。
(四)自查情况
开学初幼儿园召开了班子会,及时的落实xxxx年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要求。对全园整体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自查,对查的问题列出清单,认真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
(五)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幼儿园为了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做好xxxx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假前对教职工及幼儿进行了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广大师幼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组织教师进行网上听课,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教师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珍爱生命的意识。
在安全教育课中加强对防踩踏事故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走廊、楼梯间等空间狭窄处不得追逐打闹,上下楼及楼道内靠右侧。
通行。通过家长会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请家长同幼儿园共同配合做好幼儿安全工作,落实假期幼儿安全监管责任,让家长填写假期安全监管责任书。
假前还对消防器材及设备进行了统一的检查,发现两个应急照明灯不亮了,及时进行了更换。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领导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严格按照
规定上岗,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齐全完整。安全保卫人员24小时巡逻检查。并有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检查工作汇报3
一、开学情况
20xx年2月7日―8日上午召开了xx中学全体行政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在会上xx校长传达了全县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会议精神,并对本学期各部门的工作作了部署。
学校总务部门在开学前把教材、作业本、办公用品置办齐全,分发到各相关部门。我校学生于2月9日报名,2月10日正式开学。开学情况一切正常,教学工作有条不紊。
二、校园安全情况
开学伊始,总务处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正万无一失。
开学第一周,各班召开安全主题班会,要求同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防火溺水等安全问题。
三、教师到岗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2405人,48个班级,现在编教职工174人,未进课堂3人,因身体原因未能进课堂的4人,教学辅助人员16人,总计23人。
四、学生报到情况
本学期,我校所有学生都已经报名,且有4位学生转进,1位学生因病休学,无学生转出。学籍变更按新的学籍管理执行。
五、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我校同类班级实行均衡分配教师,均衡编班。
六、教师备课上课情况
开学之后,教师常规工作一切正常,随机抽查三位教师的备课本和作业批改情况:备课的教师一律提前备课至少三节,做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课后有反思;每一节课都能有作业,且作业批改及时、认真,态度端正。
七、校园环境及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开学以来,我校下大力气,搞好环境卫生。学校制定了《xx中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实行分年级组管理,班主任为责任人的运作机制。
进行了多次卫生大扫除,各班能按照分配任务,认真打扫教室,环境区卫生,采取"不留死角"的形式。学校还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放"疾病预防"宣传册。强化学校的卫生工作和疾病预防工作,力争使学校的环境更干净,更好地适应师生的工作与学习。
八、开学收费及校产管理情况
20xx年春季收费情况,学校在显著位置设置教育收费公示牌,确保公示牌所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范围。
高一年级文科收取学杂费1065.5元,理科收取学杂费1064.3元;高二年级文科收取学杂费966.1元,理科收取学杂费1099.2元;高三年级文科收取学杂费965.5元,理科收取学杂费965.2元。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培养爱护公物、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颁布《xx中学班级财产寝室财产管理办法》。学期初登记确认教室、寝室相关财产,总务处造册登记,统一存档,交班级、寝室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
各班班主任挑选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财产管理工作教室内的公物,寝室内的公物由寝室长负责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
九、开学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校一开学就立足校本培训,实现科研亮校。本学期开展一系列的校本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远程培训、高考教师备考培训和科技创新培训等。
组织竞赛辅导,打造优秀人才;组建高一、高二数、理、化、生各学科竞赛辅导组,精心组织安排高一、高二各学科竞赛活动。加强各学科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竞赛辅导水平;加强高三工作的研究,做好20xx年高考迎考工作。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教师缺编情况严重,现进课堂教师151人,实际需要教师163人,缺少教师12人,其中语文老师缺3人,英语老师缺2人,物理老师缺3人,生物老师缺1人,政治老师缺1人,体育老师缺2人。20xx年我校需要招考教师数为12人。
二是亟待加强学校基础建设。
1、急需修建环校园围墙,如今校园后山爆破平整工程基本完成,为封闭校园,加强校园安全,必须修建环校园围墙;
2、急需兴建学生公寓一栋,本学期男生住校生逾700人,不能满足学生住校需求;
3、急需兴建教师周转房一栋。近两年来我校新招教师约60人,新招教师大多为外县人,目前学校无教师宿舍,必需兴建教师周转房一栋;
4、兴建篮球、排球、羽毛球等球场。搬迁以来学校无运动场,现在兴建的田径运动场也没有球类运动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我校至少需建篮球场5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当人们一段时间的工作结束以后,就会写一个工作总结,让自己对于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一个汇总,总结经验,下面整理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1
20**年我司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强调对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及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到位,并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对防洪度汛、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具体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照南岸区多次建筑安全事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开展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总结。
2、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如下:
(1)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有相应资质。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配备了足够的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在岗。
(3)我司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要求、拨付了足够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足额提取并使用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4)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并按照建立的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5)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工序前检查、工序后复查,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
(6)施工单位建立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对新进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7)现场临边、洞口按规定进行了防护,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均执行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点监控和防范。
(8)现场使用的钢管、扣减、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要求,现场未使用限制和淘汰的工艺和技术。
(9)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建立并执行了预警防范机制,提前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10)我司、监理、施工单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做好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储备。
我司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使人、机、环境三者安全达到最佳配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人员安全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求参建单位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前、用工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要求,对人员的安全生理、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结合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管理培训和加强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工地人员安全化建设,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各标段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施工单位检查上周安排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切实执行项目安全责任制。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并做好记录备查。
3、工程部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周四召开工程例会,在例会上除检查计划进度和质量情况外,都要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标段汇报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敦促施工单位设法解决。对各标段现场代表,要求他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由于工程建设人员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工程建设中保证了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2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我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逐步、逐条进行检查落实,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现将本次专项检
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营造专项检查工作氛围
(一)广泛动员,营造学习氛围。自《廉政准则》由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以来,我处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学习,并坚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各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相结合。同时,我处及时召开动员会,动员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精心组织,创新学习载体。学习伊始,我处便将学习《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领导干部、职
工的思想教育计划, 及时召开了主题为“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
风建设”的民主生活会, 并以《廉政准则》 为重点,深入一线,
进行宣传, 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外,我处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辅导光盘、观摩廉
政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特别是接到局通知后,我处及时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每名党员采取网上自学的方式,重温《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利用电子公告屏等有效载体,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专项治理,探索防范风险有效途径
只有加强源头治理, 才能深化廉政建设。
自《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处与当前开展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工
作相结合,不断探索防范风险有效途径,切实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
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中,我处着重抓好“小金库”、路政执法与治超管理、通行费
减免以及职工招录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专项治理。
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要求, 我处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断开展自查、不定期检查和抽
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上半年,我处严格按照省治金办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复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同时形成了全面复查报告,并向人民群众作出了郑重承诺。截止目前,我处没有以会议费、培训
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利息支出、 手续费、 虚假理赔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等现象。二是路政执法与治超管理的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路段管理人员定位;案件处理跟踪,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强纪律约束,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同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重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此外,为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核查,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收费和路政队伍人员互相监督,防止
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是通行费减免专项治理。
我处制定了《收费站车道保畅预案》 、《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收费站应急保畅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 ,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车辆减免费政策,设立专用车道优先放行,保证了鲜活农产品运输
车辆顺利通行,实现了收费工作规范、有序。四是职工招录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招录制度进行招录,不走人情,并提交支委会讨论通过。五是工程招标、材料与设备采购与租赁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几年来,我处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流程更加规范,采购更加透明。截止目前,无违规现象。六是公务车专项治理。我处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制度,做到了合理调配车辆,车辆的使用费用也明显降低。七是节能降耗专项
治理。我处始终提倡“节能降耗”,反对“铺张浪费”。为此,管理处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的滋生,做到节约办公、文明办公,科学办公。如随手关灯、关电脑、不定稿不打印等。
此外,我处不断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确保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各岗位职权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运行。
三、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廉政从政问题根源
1、自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我处积极组织党员
干部对照“八个严禁”、“52 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
纠过程中,主要采取以党小组和党员责任区为单位,召开专
题分析会的形式进行自查。同时,不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
思,查找有没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自《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实施以来,
我处严格执行,并坚持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建完善领导干部
廉政档案。同时,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处长每年
述职述廉一次,全处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也均能及时报
告。截止目前,我处无违反“八个严禁”、“ 52 个不准”和《关
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2、查摆出的问题。一是重事务,轻学习。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个别同志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
没有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二是重指导,轻实践。
个别同志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缺乏深入实
践考察和研究等问题; 三是重安排, 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
个别同志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有新的发展。但在
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
四、深入进行整改,制定专项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此次查找出的问题,我处及时制订具体的整改措
施,并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处进一步加强理
论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党课、做报告、自学等多种方式,拓宽干部职工的知识面,提高素质,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我处不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三是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三年来,我处高度重视用路人需求,及时以宣传单等形式,向用路人解答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提示工作,并努力做好紧急救援和路政文明执法等方面工作。
四是以身作则。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制度办事。
五是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规,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基本达到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务实、作风上过硬、廉政上过关的要求。
六是强化培训。针对职工提出的有关培训事宜,形成了培训计划,细化了培训内容。同时,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分类进行培训,主要采取讲座、座谈、授课、委培、自培等方式进行,以满足职工对业务知识的需要。
总之,通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处有关制度,解决了当前存在的一些
实际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各岗位工作流程,使每名职
工对本岗位职权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为推进全处的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3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问题教训,及时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稳定车队安全形势,按照路局、局党委和段的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事故案例教育活动,现将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做法
1、发挥管理作用,强化责任落实车队干部以此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做到了真检查、真整改、真见效。分管的干部都能够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认真查找以上8个方面工作上的突出问题,集中彻查隐患,并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将主要问题,特别是安全周分析、安全问题通报、路局安全检查信息通报中的内容以及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梳理分类
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负责人,按期销号整改,各班组对活动高度重视,针对现实安全中的关键和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的问题及症结,边检查、边整改,用检查和整改的结果来体现活动效果,确保了车队当前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2、细化活动安排,强化组织领导车队把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做到精心2组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定了“硬起手腕抓管理,大力推进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车队按照段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了活动安排,召开两次活动动员推进宣讲会议,引导职工克服厌战情绪、消除逆反心理和与己无关的思想,杜绝了上热下冷现象,形成车队“人人皆知、上下一致”的局面。
3、落实作业标准,强化现场监控活动期间,车队加大了干部添乘以及包保班组的力度,重点对折返站、夜间运行等特殊弱控区段、超员区段进行检查,要求车队干部对所包班组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一次写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对内通报。全体干部都集中精力,扑到了现场,指导工作,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了现场的安全有序。
二、活动中排查出来的主要问题
1、“三品”查堵有漏洞。车门安全宣传三句话不到位,乘降组织不进行安全宣传。
2、劳动安全有隐患。一是个别班组不按时召开班组月度安全分析会或记录格式不正确、不规范;二是车队自检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个别班组上岗证有涂改、未加盖戳记问题;三是个别乘务员对电气化区段安全控制措施掌握不牢固。
3、列车防火有问题。
4、列车外抛物及外部可移动设备设施制度落实有差距。
5、非责任旅客伤控制不利。
6、作业纪律需要加强。查摆中出现了乘务人员工作中做无关事项的问题。
7、设备安全需要高度重视。查阅以往班组三乘联检记录发现存在有的柜门、端门锁、电茶炉等设备故障时,修复不及时问题,甚至隔趟带病出库。
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刚下资质单位怎么填
1、填写本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
2、填写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情况。
3、填写上一年度单位即可。
4、测绘资质年度报告是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坚持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统一的测绘资质监管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转让、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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