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改革方案也是历史上首次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整体呈现出“层级高、主动性强、力度大”的特点。这次测绘资质改革坚持“改革创新、连续稳定、强化安全”的原则,重点从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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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减资质类别等级。将现行测绘资质等级由四级减少为甲、乙两级,取消现行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将子项内容整合至对应的专业类别中;改革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至20项,压减幅度达85.5%。
二是下放大部分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此次改革后,自然资源部只保留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审批,其余9个专业类别的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在审批程序上,引入公开申请信息、第三方机构技术性审查、必要时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审批机关内部会审等方式,以监督制约审批权力,更好保障申请材料真实性。同时,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拓展资料:四是合理降低准入门槛。
第一,取消办公场所、地图安全审校人员、无人机操控技术人员等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
第二,突出测绘资质专业性,对测绘专业技术人员重新明确结构,降低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技术合同范本通用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定作人):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目的:_________。
第二条 测绘范围
1.测区地点: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
3.测区地理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 测绘内容
1.测绘项目:_________
2.工作量:_________
第四条 执行技术标准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_________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序 号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标准等级
其他技术标准:_________。
第五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
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4._________。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人民币_____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5._________。
第七条 资料提供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1)该项目全套设计图纸、电子图;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3)公安部门批准的项目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2.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算要求。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第八条 审定
甲方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第九条 进场
乙方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第十条 条件提供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以及生活等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进度确保
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从而使工程顺利能够进行。
第十二条 测绘成果的使用
甲方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同时乙方也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于乙方的所有测绘成果。
第十三条 转包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十四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 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十五条 验收与争议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权利约定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七条 成果交付
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_________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_________元。
第十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
测绘及登记管理的例题
一、单选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不答或答错不得分)1、我国《测绘法》于( )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A.2001
B .2002
C.2003
D.2000
2、( )是为实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而制定,于2009年3月12日由国家测绘局印发,于2009年6月{日起施行。其中对测绘资质监督管理主体、测绘资质等级划分、专业范围划夯、资质条件、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罚则等作出规定。
A《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B.《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C.《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D《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签署第1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A.杨尚昆
B.******
C.******
D朱****
4.测绘成果目录应向( )。
A.内部公布
B.部分公布
C.社会公布
D.不公布
5.《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正确的是( )
A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B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测资字
C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等级+测资字
D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测资字+等级
6、注册测绘师的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的;
C.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3年的;
D.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7.招标( )进行,有利于防止行贿受贿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A.公正
B.私底
C.公开
D.公平
8.()是指由测绘基准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布设的各种测量控制网,他们是各类测绘成果的依据。
A测绘系统B.地理信息系统C.坐标系统D.高程系统
9.( )是指根据特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上的自然和社会现象,通过制图综合,并以符号和注记缩绘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图像。
A.地图
B.资料
C.图画
D.雕塑
10、下列哪项属于测绘成果汇交的特征( )
A.保密性
B.专业性
C.系统性
D.时效性
11、军事测绘的基本比例尺地图为
A.1﹕1万
B.1﹕5万
C.1﹕10万
D1﹕100万
12.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必须采取 ( )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A.独资或者合资、合作
B.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
单位合资、合作
大地测量测绘仪器维护资质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第五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2]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第十条 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三)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五)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六)与所申请升级专业范围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新增专业范围的单位,应当提供第(一)至(五)项材料。
第十一条 拟从事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单位,其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情况;
(二)依照国家有关保密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
(五)与涉密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2]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级行政区编号+顺序号+校验位。
第十六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不得超过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取得乙级测绘资质满2年。
申请的专业范围只设甲级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2]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十七条 测绘资质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完成变更后30日内,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变更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核准变更证明;
(三)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第十八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继续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单位,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续。
第十九条 测绘资质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测绘资质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申请补领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补领证书申请等材料到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第二十条 测绘资质单位转制或者合并的,被转制或者合并单位的测绘资质条件可以计入转制或者合并后的新单位。
测绘资质单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单位不受本规定第十六条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