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应该考什么资格证

1.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IS应用水平考试:这个考试时相当权威的,考试内容业很广泛,需要记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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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绘工程师:测绘工程师是职称证书,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就可以评初级。

3.注册测绘工程师是执业证书,需要报名考试。 这个比较适合在职考,跟工作经验也有联系,最好参加考前专业培训。大专满6年,本科满4年,研究生毕业2年才能考的,另外这个是测绘专业的才可以的,不是测绘专业的,再加2年工作年限。

4.软件工程师:如果你开发能力强的话可以考此类国家考试,这个的话找工作很实用。一般情况下都是分4级:软件技术员,助理软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与技师的区别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技工是指有专长或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在各大含生产制造的企业中,技工最为普及,凭借着本身的技能,负责着某一工作领域或生产制造流水线的正常运行。 按高低(资格)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工(三级)、中级技工(四级),、初级技工(五级)。

技师是技术工人等级的一种,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最后到高级技师,不要求学历,从参加工作当工人够一定的年限评相对的级别; 工程师是专业技术人员评的职称,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技师不是职称,是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工程师是职称。通俗点说就是一种任职资格,是国家对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能的一种认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通过考试、考评等方式获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职称。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只有职务等级,没有职称。 工人的技术等级是对工人技能水平的认定,不是职称,但是实践中技能等级是参照职称来管理的,就是说它不是职称但是享受职称的待遇。因为技能等级也与评聘相关,比如取得技师技术等级后,单位如果聘你为技师,那么你就拿技师工资。

技师是从技术工人系列通过考核取得的,工程师是从技术干部(大专以上学历)系列中通过考试、答辩合格后取得的。技师主要任务是技术操作,而工程师的主要任务是技术设计。说句白话就是体力和脑力的区别。

对被征用土地测量面积有异议,怎么办

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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