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哪个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自然资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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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官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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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海洋局的职责,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地质灾害治理资质
法律分析新疆地灾资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新疆地灾资质备案: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新疆地灾资质备案,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新疆地灾资质备案,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的审批和管理。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法律依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资质备案怎么办理 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材料:
(一)信息录入
企业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过“电子身份认证(信息卡)”进入“省外入川企业信息报送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录入以下信息: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以企业名称办理的在川购买房屋的产权证明或以企业名称签订的租房合同(均应附房产证复印件或当地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5、以企业名称办理的在川固定座机电话凭证(安装或缴费的机打票据);
6、在川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在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企业)、质量负责人(施工企业和检测机构)的任命文件。
在川负责人:无职称证的需录入学历证明和工作经历。
在川技术负责人:(1)勘察设计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2)施工企业的应具备住建部新资质标准中的母公司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3)监理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监理工程师;(4)造价咨询企业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5)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在川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在川质量负责人:应具备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企业在川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职称)证书、证件及近三个月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人员配备要求:
(1)勘察设计企业,人员配备需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专业设置,每个专业不得少于2人(对注册要求的专业需配备注册人员1人、非注册人员1人;对非注册要求的专业需配备2人),所录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勘察企业非注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设计企业非注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企业,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4人,注册建造师1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1人。
(3)监理企业,不得少于3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
(4)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少于4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
(5)招标代理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得少于2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另1人可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6)检测机构: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标淮配备人员。
8、勘察设计企业在川承接了工程的施工图纸,应上传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成果至信息平台,且施工图签字人员须是全省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已录入人员。
9、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地质灾害勘查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地质灾害勘查资质
很多工程在施工之前,都需要经过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也不例外,不过,企业要想承接这样的项目,就需要有 地灾资质 中的地质灾害勘查资质。
不过,说是这么说,一个资质,想要办理下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企业的实力不够,比如说人员不足,设备不足,或者操作方式不对,那都可能无法将地质灾害勘查资质成功办理下来,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地质灾害勘查资质的相关知识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