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林业厅资格复审事业单位的在哪?复审什么内容?

根据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流程,2018宁夏林业厅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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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拟进入面试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7月16日8:30—18:30

地点:银川市南薰西街60号(银川市医院住院部正对面),自治区林业厅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招聘单位现场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的准考证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审核验证。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并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凡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区的,须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以2018年4月18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考。以下四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也可报: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有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有关学籍证明。四是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同时以父母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

4.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在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还须提供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成绩必须大于等于425分,以及携带招聘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其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他证件。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牛皮纸袋装存(详见附件1)。经复审,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并通知其本人。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18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结合自治区实际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包括山地森林、平原天然林和平原人工林。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勘定具有更新造林条件的平原天然林林中空地和20公顷以内山地森林林中空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其他宜林地。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并根据每年经济增长情况相应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加强林业科技研究,提高林业科技水平,加强森林保护和管理,保证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第五条 自治区实行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年度和任期内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目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制定和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目标,必须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林地面积不得减少,森林活立木蓄积量逐年增加。

自治区、州(地、市)所属国有林场的更新造林、封禁育林规划和计划,应当纳入当地人民政府植树造林规划和计划。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工作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有关林业管理工作。第七条 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派驻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应当独立严格执法,加强对派驻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

自治区、州(地、市)所属国有林业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报告森林保护、发展和林区生产、建设情况,并将更新造林、封禁育林规划以及其他生产计划报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备案,接受县(市)人民政府监督。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森林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负责确权给兵团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林业管理工作,其林业管理机构在业务上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确认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予以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第十条 森林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

公益林、商品林的区划界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公益林以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并依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商品林以经营者投入为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予以扶持、指导。第十二条 覆盖度达到30%的灌木林地由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灌木覆盖度不足30%的地带原用于经营林业的,继续经营林业;原用于经营畜牧业的,继续经营畜牧业。

灌木覆盖度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范围计算。第十三条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允许放牧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林地放牧证。除因更新造林和封禁育林等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牧民进入允许放牧的林地放牧,或向牧民收费。

在林地放牧,必须遵守《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划需要更新造林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为在林地放牧的牧民调剂草场。第十四条 因草原证与林权证重复发放,造成林地权属和草场用途争议的,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属于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重复发证造成争议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处理。第十五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占用、征收、征用州(地、市)、县(市)或者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林地的,向管理该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森林、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农村林地如何申请报建??

农村林地报建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房必要的农户;(二)无房居住,需建房的农民;

(三)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成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的;

(四)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成人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2018年农村房屋报建审批时间及如何报建?

(五)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六)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七)国家l公益建设需要搬迁农民住房的。

申请建房的流程:

2018年农村房屋报建审批时间及如何报建?

(一)由建房户填写申请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盖章;

(三)镇政府初审、调地;

(四)镇政房公布初审意见;

(五)报县有关部门联合审批;

(六)县国土局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建房峻工后,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八)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发给竣工验收合格证;

(九)凭验收合格证到国土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村民申请建房时需提供下列材抖:建房登记申请书,建房用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其它必备材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第四条 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第五条 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第六条 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档案。第八条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他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以及经济林、薪炭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划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30%。

经批准公布的林种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应当报原批准公布机关批准。第九条 依照森林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提取的资金,必须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不得挪作他用。审计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向重点林区派驻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重点林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测全国森林资源消长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的情况。

重点林区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档案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项工作,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档案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项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基础;

(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相协调。第十三条 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林业发展目标;

(二)林种比例;

(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四)植树造林规划。

2018宁夏林业厅事业单位复审注意什么?

1.资格复审现场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3)。应聘者与招聘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规定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的要求准备2018年林业资质申请,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办理资格复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书写委托书(签字),将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证明,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至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审核。

4.招聘单位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

5.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给审核人员留存。

6.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截止前(7月16日18:00)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7.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夏林业网(公告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宁夏林业网(公告公示栏)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人:王黎黎

咨询电话:0951-6836682

原标题:2018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哪几个等级

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四个等级: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四级企业。

一级企业: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级企业: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三级企业: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四级企业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经营执照和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企业持有中级岗位证书的在职技术工人不少于4人。

4、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万元以上。

5、具有全年施工的技术能力。

6、能掌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扩展资料:

一级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园林绿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