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有哪些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及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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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林资发〔2012〕19号)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及资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及资料: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单位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及资料;
2、已持有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申请升级相应资格的单位;
3、已提交了电子版申报表,未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各单位,《申报系统》已将电子申报表退回。各单位需按首次申请办理,需重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装订成册。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程序
1、协会受理网上电子版申请。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业务处。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部分申报委托省级林业社会团体(下称省级机构)协助管理。各省级机构根据资格认证条件,对丙级以下(含丁级升级丙级)网上受理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核发资质证书等资质评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4、协会和省级机构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对专家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5、公示无异议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如下:
1.核发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中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技术力量强,各专业基本齐全,主要专业配备有一定资历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够完成具有省内先进和国内比
较先进水平的成果;③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配套的技术装备。
2.核发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
立承担过小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有一定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配备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3.核发丁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县内或本企业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配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
二、受理申请机关
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流程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县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申请,审核后,上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受理市、州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后,
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单位补交材料,补齐后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评审认证,并告知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 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办理林业调查资质要准备哪些材料?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没有可不提供)的复印件;
6.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其与技术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和单位为技术人员缴纳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必要时协会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网站的操作截屏或视频资料;事业法人单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编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原件,如属外聘人员还需提供本款前述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的须出具产权证复印件。租用或借用的,须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林地许可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林地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明材料
林地许可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 3、组织现场查验;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5、申请人缴纳费用;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林业局窗口领取上报文件。 二、申报材料 1、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占用林地的申请 2、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大型项目要有初步设计批复) 4、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 5、占用林地协议(如实填写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及 安置补助费 ) 6、符合省林业厅规定的林业设计资质等级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占用征用国有林地应出具该国有单位关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场职工大会记录和职工签名材料,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 资产评估报告 ;占用征用集体林地的,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记录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签字材料 8、建设单位应出具法人证明,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单位出具采、探矿许可证 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票据 10、现场勘验报告和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措施要落实到山头地块 11、涉及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12、若属 非法占用林地 补办手续,要提交《 处罚决定书 》和有关罚款票据 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